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宁谦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同居财产如何处理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1-11 16:23)    点击:104

同居财产如何处理?

(一)个人财产:

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。

(二)共同财产:

1、可以分割的财产,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;不宜分割的财产,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,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。

2、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、种殖业,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,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,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。

3、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,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、承担义务,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,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。

4、共同债权各半分享;共同债务各半偿还。但共同债权、债务份额不均等的,按份额享有和承担。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宁谦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合同纠纷  人身损害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宁谦律师,宁谦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宁谦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95888078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宁谦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宁波律师 | 宁波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宁谦律师主页,您是第16774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