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三造成的损失能否请求赔偿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1-12 13:48) 点击:148 |
小三造成的损失能否请求赔偿? 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,即配偶,不能向影响夫妻感情的第三者提出损害赔偿。在《婚姻法》修改过程中,曾经有一种意见认为,应该对第三者施以惩罚,或者确立无过错方可以向离婚诉讼中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,最终因为法律概念不好界定,证据难以获得,以及避免激化社会矛盾,最终没有对第三者赔偿作出规定,后来最高人民法院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》,对此也没有规定。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,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,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,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,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,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,人民法院可以调解,调解不成,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,提出损害赔偿。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,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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